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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6月征期延长!税局刚刚通知!6月30日前,这三项申报必须完成!否则....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新闻 > 工商注册  精诺集团 发布:2024/6/3 14:21:49
2024年6月份征期延长了,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诺米君给大家整理了6月申报期的几项要点:
1、 6月征期定了!19日截止!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新功能上线!
3、税局通知:社保缴费变了,单位需要承诺,员工需要签字确认!
4、 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增值税?看这里!(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
5、抓紧申报!6月30日前必须完成,否则将被罚款,影响个人信用!
6、税务局短信通知!6月30日前,务必完成工商年报!

赶紧跟诺米君一起来看看吧!


01
6月征期定了!19日截止!

  
税局明确:6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6月19日!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哦!
0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新功能上线!


一、多次股权激励合并申报
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八条规定相关:
存在股权(股票)激励(含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备案。同时,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同一单位多次取得股权激励的,由该单位合并计算扣缴税款。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不同单位取得股权激励的,可将之前单位取得的股权激励有关信息提供给现单位并由其合并计算扣缴税款,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合并申报。
二、新增:其他生产经营所得(A表)
其他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的预缴纳税申报。
疑似与下面文件有关: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第三条规定:关于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
十一、资源回收企业向出售者“反向开票”时,应当按规定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于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办税费报告表》(附件3)和《代办税费明细报告表》(附件4),并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代办税费的,主管税务机关暂停其“反向开票”资格,并按规定追缴不缴或者少缴的税费、滞纳金。


十四、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按照销售额的0.5%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反向开票相关问答:
九、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时,如何代办出售者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答:出售者按照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的0.5%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由资源回收企业在“反向开票”时按规定代办申报事项、缴纳代办税费。


十、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如何进行代办申报事项、缴纳代办税费?
答: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按照规定在“反向开票”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办税费报告表》和《代办税费明细报告表》,缴纳代办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


十一、出售者应如何自行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答:出售者需要在次年3月31日前自行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其中,出售者没有投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以经常居住地为经营管理所在地。出售者还同时投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分别向经常居住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后,选择向其中一处被投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经营所得年度汇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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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后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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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增:其他生产经营所得(B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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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确定后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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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通知:缴费工资,
单位需要承诺,员工需要签字确认!
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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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口径
  (一)申报人员范围: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报所属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申报口径:用人单位以申报当月在职职工为对象,缴费工资(保留到整数)以职工本人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4缴费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4年新入职人员,以起薪月工资作为申报2024缴费年度的缴费工资。
  职工缴费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1号令)、《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有关规定口径计算。其中,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平均工资按照豫人社〔2016〕10号文件及我省关于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量绩效奖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申报;中央驻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平均工资按照豫人社〔2016〕10号、人社厅发〔2018〕33号、人社厅发〔2021〕100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军队文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平均工资按照豫人社〔2020〕1号文件规定进行申报。
  三、申报渠道
  (一)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
  1.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用人单位可使用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中的“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申报”-“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功能,进行相关数据在线录入、批量下载和导入、修改,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2.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可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中的“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功能,进行相关数据在线录入、批量下载和导入、修改,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3.办税服务厅。网上申报有困难的,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工资。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申报
  1.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中的“灵活就业缴费基数调整”-“征收项目”-“查询”-“缴费基数金额”(养老保险)或选择“缴费档次”(医疗保险)功能,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2.河南税务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灵活就业人员确认个人信息后点击“查询”,勾选“基数申报”/“比例查询”,选择社保经办机构点击“下一步”,进行缴费基数申报/缴费比例查询,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河南税务APP可以通过应用市场搜索“河南税务”下载;微信、支付宝首页搜索“河南税务”可找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3.办税服务厅。网上申报有困难的,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工资。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缴费工资申报关系到每位参保缴费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并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并组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用人单位在申报缴费工资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
  (二)按时申报。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本《通告》的规定时间,按时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2024缴费年度缴费基数。
  特此通告。
  附件: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4年5月13日
目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和电子税务局已开通了申报。以下简单介绍一下电子税局的申报流程:
一、登录河南电子税务局;
二、企业点击“社保费申报”—“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三、填写员工的新缴费工资或下载EXCEL模版进行填写并导入;
四、下载申报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上传;
五、查看申报结果;
六、选中并全部提交。
头条君提示:1、当月新参人员需要申报两个年度(2023/2024)
2、年度工资申报可以多次报送,以最后一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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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增值税?
看这里!(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
一、未开票收入报税一定会被罚款吗?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具体规定如下:


1.发票开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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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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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开票收入可以不申报吗?


不可以!


按照相关规定,增值税申报收入包括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纳税评估收入、稽查查补收入等,因此只申报开票收入既不合规,也不合法!


三、未开票收入如何入账?


当存在没开票的收入时,入账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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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通过案例,来学习一下一般纳税人未开票收入填写申报!






在粉丝留言中,发现部分人认为申报增值税只填报开票收入,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这是为啥呢?我们先来看看申报表!






(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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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某一般纳税人A从事餐饮行业,因客人大部分是散客,就餐后一般没有索要发票,6月取得的60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中,有40万元未开具发票,那么A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这40万元应该如何处理呢?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销售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A企业收取餐费的当天就应当承担纳税义务,虽然客户没有索取发票,但是这部分收入属于A企业的正常营业收入,所以应当申报40万元的未开票收入。






申报表应这样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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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某纳税人B,将自产的食品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员工,未开具发票,成本为50万元,对外销售的不含税价值为100万元,那么,B企业又应该如何申报呢?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B企业的行为: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符合视同销售货物情形,即使没有开具发票,也应当申报100万元的未开票收入。






申报表应这样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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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某纳税人C是一家房产租赁企业,2023年与客户签订一份不含税总金额为280万元的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采用预收款方式支付,且年底集中开票。2023年1月,C企业收到第一笔预收款140万元,7月,收到第二笔预收款140万元,对于这两笔未开票的预收款收入,C企业应该如何申报呢?






对于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C企业在1月、7月收到两笔款项,则应当在此时间计算应缴税款,并在收款次月分别申报这两笔收款,若没有开票就做未开票收入申报。






申报表应这样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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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某纳税人D在接受税务局检查时,查补去年未申报的一笔不含税20万元销售收入,面对这笔纳税检查调整收入,D企业应该申报吗?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D企业除了申报开票收入外,还应申报稽查查补收入、纳税评估收入等各项收入,并缴纳相应增值税,才能规避风险,持续健康地发展。






申报表应这样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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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君提醒申报注意事项:根据税法规定取得收入应按照纳税义务时间来申报增值税,当达到纳税义务时间,就算没有开票也应申报纳税。未开票收入的申报,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在《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新规的最新温馨提示》第五条对一般纳税人申报未开票收入时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1、发生未开票纳税义务期间:申报增值税仍然在“未开票收入”栏填列正数销售额即可,但需要保留有关的证据,如合同、收款记录等,以备日后查证。






2、如果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申报增值税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冲减,系统会启动异常比对处理程序,需要到大厅接受审核,并提交前期取得未开票收入的记账凭证、当期开具的发票等作为证明,申请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






2、具体通过案例,来学习一下小规模纳税人未开票收入填写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设置单独的“未开票收入”,那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呢?






头条君公司第一季度销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
税额
税率
发票类型
1
销售应税商品
150000
1500
1%
普票
2
销售应税商品
100000
1000
1%
未开票
合计
-
250000
1500
-
-
申报表填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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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免税,未开票收入直接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栏次即可,不需要填写到征收栏次去。


头条君提示:未开票收入超过30万时,实际是直接填写到3%的征收栏次,实现交税,因为没有开票,所以征收栏次的其中项是不需要填写未开票部分的金额的,直接填汇总项目就行了。


如果后期客户不需要发票了,那就不需要再调整后期申报表了,如果后期客户补开了发票,那么就需要在补开发票的当期做一个调整。
这个调整原理也很简单,就是为了避免重复填写销售额和重复纳税,你本身未开票收入申报时候已经申报过销售额和税额了,如果补开发票时候再申报一次是不是就重复了?


所以,后期在补开发票时候我们需要考虑,从当期中剔除之前相应的未开票收入的部分,所谓剔除就是在相应的栏次填写负数。


当然实际操作时候填写负数可能导致增值税申报表比对异常。如果比对异常需要去税局大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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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缴6月30日前必须完成!


否则罚款还影响征信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注意时间是3月1日到6月30日。


6月30日之前属于应当补税,但不办理汇算清缴的,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还有可能影响信用!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注意,这几种情况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这几种情况需要办理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二、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时间是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提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说明的是,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建议纳税人尽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以免产生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
 
三、办理年度汇算的方式有哪些?


《公告》第六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需要提醒的是,单位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代办或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四、年度汇算办理渠道有哪些?


《公告》第七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个渠道: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


五、办理年度汇算需提交什么资料,保存多久?


年度汇算时,纳税人只需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如果纳税人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才需一并报送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为便于后续服务和管理,纳税人及为其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办理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比如2023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留存期限为自2024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


六、在线办理个税汇算流程图
1.进入申报页面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开始申报】按钮,阅读提示信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进入申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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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择年终奖计税方式
在“收入和税前扣除”页面,如果系统提示“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您需要点击“工资薪金”栏右侧提示框,选择年终奖计税方式。您可以分别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查看系统自动计算出的结果,比较一下,哪种划算选哪种,然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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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资薪金”栏右侧未显示奖金信息,则可以直接跳过此步骤。


4.核对收入和税前扣除信息
仔细核对收入明细、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个人养老金等信息,如果存在错漏可及时调整,如果核对无误就直接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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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查看应退(补)税额
系统会自动进行税款计算,在页面左下方显示“应退税额”或“应补税额”,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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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办理退(补)税


(1)如果汇算结果为退税,您可以点击【申请退税】,选择已绑定的银行卡或添加银行卡信息,点击【提交】,待审核通过后,退税款将直接退到您的银行账户。因汇算人数多,退税款到账所需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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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汇算结果为补税,您可以点击【立即缴税】,通过三方协议支付、云闪付、银联卡支付、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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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短信通知!


6月30日前,务必完成工商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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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商年报?
工商年报是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通过工商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保障交易安全;而企业通过工商年报,可向外界展现企业的实力与诚信经营的形象,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02
什么时候开始工商年报?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因此2024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已经开始,可以陆续进行公示。
头条君提醒:目前有的地区实行的是滚动年报制度。
例如深圳,深圳市实施经营主体滚动年报制度,即经营主体需要在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的年报。(这就需要企业格外注意成立日期了,就像每年生日一样。)


但该制度也不是所有公司都适用,如外商投资企业、归属海关管理企业、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充装单位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03 企业工商年报包含哪些内容?
1、公司股东缴纳的出资情况、资产情况;
2、企业的联系方式与地址;
3、企业的存续状态;
4、企业各类变动情况,如股权变更信息、购买股权信息等;
5、企业网站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网址信息等;
6、企业从业人数、财务信息、社保信息等等。
04
企业逾期工商年报有什么后果?
1、受到联合惩治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多部门活动将受到限制。
如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将被依法限制或禁入。
2、经营活动受限
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办理信贷、投资、担保等业务将会受到限制。
3、企业信用受损
经营异常名录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严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4、处于失信状态
企业未按时进行工商年报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
一、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cn/index.html)
登陆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进入企业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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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输入企业相关信息,或者用一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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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击左上角“年度报告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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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弹出年报须知,阅读后,在下方“已阅”前的小框内“∨”(对勾),再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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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①企业通信地址:为企业当前通信地址,是指可以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地址。
②企业联系电话:为企业当前所使用的联系电话,格式为区号—座机号或手机号,该号码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
③企业主营业务活动:指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新成立的企业,填写计划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也可以参考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填写第1项到第3项。
④企业经营状态:新成立的企业选填“开业”,即使未开展业务,也选填“开业”。企业即将被收购已停止经营,选填“歇业”。合并分立期间的企业,如已停止经营,选填“歇业”。
⑤从业人数:为报告年度12月31日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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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填写特种设备信息
没有就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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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


填写年报信息时,涉及数额的项目,系统默认最多可保留小数点后6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小数点0-6位均可。


①股东:股东(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报告年度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②认缴出资额:每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公司股东自行约定并载于公司章程中的出资数额。每个股东的认缴金额合计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
③认缴出资时间:指报告年度12月31日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股东认缴出资的最终时间。
④实缴出资额:每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实际出资的累计金额。
⑤实缴出资时间: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实缴出资时间。


注意:
股份有限公司仅登记发起人信息,在年报时按照公司章程进行填报。
如果一年内多次实缴,填一个实缴总额,实缴出资时间选当年最后一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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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产状况信息填写
①资产总额: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负债总额,应当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
②所有者权益合计: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③负债总额: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总额。
④营业总收入:指报告年度的收入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⑤净利润: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直接复制利润表中数据。
⑥纳税总额: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外商投资企业纳税总额包括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包含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车辆购置税,不含员工个税、残保金、水利基金、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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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填写党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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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填写社保信息
①参保各险种人数指报告期末12月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
②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当年1-12月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中工资总额累计金额)
③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应为单位申报缴纳的当年1-12月社会保险费金额合计(不包含补缴金额和滞纳金金额))
④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如还未缴纳社保,则在各处填写“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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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提交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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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并公示后,如发现有部分内容填写错误的,在6月30日前可以登录年报系统页面进行修改。若发生修改,务必在修改后再次点击“提交并公示”,否则系统将显示为未完成年报状态!


特别注意:深圳市的是在市场监督管理网站。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amr.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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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猫叔说税、税务师顾姐、税乎网、财税务经理人、梅松讲税、财税刘三哥等,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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