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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关注】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吗?社保缴纳最常见的六大误区!
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吗?
不能。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是强制性的,不能因为约定而免除,所以企业应当为员工补缴社保;若发生公司强制不缴社保,并逼迫员工签相关证明的话,员工可以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下面这些社保缴纳的误区 企业和个人也要避免! 误区一:试用期不用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 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 企业在试用期间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 误区二: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 最低工资标准仅是法律规定的 社保缴费最低限额, 不是缴费基数, 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 误区三:不签合同就不用交社保 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会 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 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 劳动关系的确定可不仅仅取决于一纸合同, 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社保就必须得交。 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报名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误区四:上下班路上摔伤都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 要认定为工伤,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 ②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 ③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误区五:单位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 公司能否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取决于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 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又称法人代表) 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时, 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 不存在劳动关系时,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其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强制参保对象。 误区六: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 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委托第三方代缴职工社会保险不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