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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公司给客户开具了房屋租金的发票,为何不需要缴纳12%的房产税?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新闻 > 会计代理  精诺集团 发布:2023/3/11 9:52:03
01
情形一




请问:






老师,我们公司将租来的房产对外转租,收取109万元租金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是否需要按照12%缴纳房产税?






答复:






不需要。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对转租者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房产转租,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02
情形二




请问:






老师,我们公司将位于外省的一套办公楼对外出租,收取109万元租金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我公司是否需要按照12%缴纳房产税?






答复:






不需要。异地房产的承租人作为房产使用人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人,应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应当向房产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参考:






1、《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2、《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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