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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减按”你分清了吗?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计税,一般纳税人在简易计税办法下适用征收率计税。
现行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5%,但是在征收率的使用过程中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比较常见的就是“3%减按2%”或者“5%减按1.5%”,很多财务人员一直对这类政策掌握的模棱两可,感觉了解一些但又不充分,下面带大家来具体了解一下这些政策!
一、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计算公式:应纳增值税=含税售价÷(1+3%)×2%适用情况:(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这里注意,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3)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包括二手车经销业务)。
二、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计算公式:应纳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0.5%)×0.5%适用情况:对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税额 计算公式:应纳增值税=含税租金收入÷(1+5%)×1.5%适用情况: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注意这里一定是住房,如果出租非住房按5%计税。 举例说明:某集团是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台使用过的设备,当年采购该设备时按规定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金额10.3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问该集团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该集团应缴纳增值税=10.3/(1+3%)*2%=0.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