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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地!个人所得税再添一项扣除:每年可扣12000元
刚刚“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终于落地了!
可按12000元/年据实扣除;投资环节,投资收益暂不征个税;领取环节,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3%税率计算缴纳个税……
01
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11月4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划重点!!!
1.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2.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3.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5. 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
6.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
7. 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
8. 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
9. 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10. 人社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
02
精诺会计解 读
1.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政策针对的是【个人养老金】,而不是常规认知中的基本养老保险!
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分为三大支柱:
个人养老金就是第三支柱中的一种,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
简单来说,类似于商业养老保险,个人自愿,不强制,不影响现在交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且个人账户里的金额可以根据自身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一些符合条件的养老金金融产品进行投资,积累养老金资产,因而可能会产生收益。
而针对这部分收益,此次《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还明确了: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什么是“递延纳税”?
递延纳税是指纳税人根据相关规定,可将应纳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对当期应该纳税的行为,给与延期或递延到下一纳税行为发生时缴纳。
比如:个人股权奖励可分期或递延至股权转让时纳税;技术入股可递延至股权转让时缴纳;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税可递延至股权转让时缴纳等,都是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3. 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是如何的?
针对个人养老金三个环节:缴费、投资、领取,分别对应不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的是:
1)缴费环节的“据实扣除政策”
有些人可能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可以比作“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7个项目”!
比如:
而假如参加人购买了个人养老金,则可以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同时,《公告》还明确了: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
2)领取环节,是单独按计算缴纳的
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3%税率计算缴纳,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此外,除个人养老金个税政策外,人社部等还正式出台了《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相关重点内容长财咨询整理如下:
五部门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10月26日,人社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
划重点:
1. 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2. 参加人可以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3.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
4.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5. 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
6.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
04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免收年费等
11月4日,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
1.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上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商业银行不得为参加人超过额度上限缴费提供服务;
2. 商业银行对资金账户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
3. 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一个资金账户,商业银行只能为同一参加人开立一个资金账户;
4. 商业银行不得向参加人推荐和销售不符合金融监管机构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5. 资金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金融监管机构确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对于无法确认是否在购买范围或缺乏销售机构等必要信息的,不允许办理交易手续;
6. 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应在销售文件中明确标识“个人养老金理财”字样。
7. 此外,暂行办法还提出,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和托管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对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管理费和托管费设置优惠的费率标准,豁免认(申)购费等销售费用。
05
关于个人养老金的官方问答
1. 个人养老金和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
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缴纳的,且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个人养老金由个人自愿参加,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
2. 什么是个人养老金投资?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发布。
3. 个人养老金的参加范围是什么?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4. 个人养老金缴费水平有上限吗?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5. 个人养老金的制度模式是什么?
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以下统称金融产品销售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6. 如何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身故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