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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推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公示
按照《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抽查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发〔2016〕136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6〕10号)的要求,市工商局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拟定于9月5日至10月20日,对全市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按照3%的比例,按照“双随机”的工作要求进行抽检,同时,将抽检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成都信用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抽查事项: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 二、抽查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三、抽查主体:2015年度已年报并公示企业 四、抽查内容: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内容 1 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办公用场所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 2 企业网站协议、网址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3 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及股权转让协议 4 公司(企业)资本变化的相应批复、验资报告、章程、实缴注册资本的银行凭证 5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 6 企业从业人员统计表 7 企业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 企业2015年度会计账本、原始凭证 9 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合同 10 企业2015年度纳税申报表 11 企业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资料 12 企业知识产权出质合同
13 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材料 |